齊齊哈爾醫藥廢物處理之化學性廢物的處理
醫藥廢物處理之化學性廢物的處理:
醫藥廢物是指醫療機構在醫療、預防、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、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,接下來讓小編為您介紹一下醫藥廢物處理之化學性廢物的處理:
化學性廢物一般包括醫學影像室、實驗室廢棄的化學試劑,廢棄的過氧乙酸、戊二醛等化學消毒劑以及廢棄的汞血壓計、汞溫度計等。批量的廢化學試劑、廢消毒劑及含有汞的體溫計、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,應先到預防與感染管理辦公室登記后,預防與感染管理辦公室再交由專門機構進行處置。